
需要首先明确的是,我国明确禁止任何虚拟货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鸥亿作为未获得合法监管资质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其业务本身在我国不受法律保护,本文仅针对行业公开信息对其收入结构进行梳理,目的是提示相关风险,并非鼓励任何相关交易活动。
鸥亿交易所是近年出现在加密货币交易领域的中小平台,主营业务覆盖虚拟货币现货交易、杠杆合约交易以及小众币种上线服务,依托低准入门槛、高杠杆的吸引点聚集了一部分投机性用户,其收入来源和多数同类虚拟货币交易所逻辑类似,核心可分为几大类:
第一,交易手续费是最核心的公开收入,与头部虚拟货币交易所规则类似,鸥亿对每一笔现货、合约交易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杠杆合约还会额外收取隔夜持仓的资金费率,为了和头部平台竞争流量,鸥亿往往打出“低手续费”的宣传吸引用户,但由于其核心用户多为参与高杠杆投机的交易者,交易频率远高于普通现货投资者,高频开平仓带来的手续费累积,仍然占据鸥亿公开总收入的五成以上,除了明面上的手续费,不少中小平台还会通过滑点抽取隐性收益,即在用户大额交易时故意拉大成交价差,差额部分直接成为平台未公开的隐性收入。
第二,项目方的上币费与增值服务费是第二大收入来源,对于想要上线新币种的项目方而言,头部虚拟货币交易所的上币费动辄数百万元,还要求项目满足极高的流动性、用户规模门槛,大量中小项目甚至空气项目转而选择鸥亿这类中小平台,鸥亿的上币费根据项目体量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远低于头部平台,此外还会向项目方收取首页推荐流量费、持币活动分红抽成、质押挖矿服务费等额外费用,这部分收入通常能占到鸥亿总收入的两到三成。
第三,杠杆息差与对手方隐性收益是最不透明的收入部分,鸥亿的杠杆合约业务中,用户向平台借资金加杠杆需要支付利息,这部分息差是稳定的补充收入,更关键的是,多数中小合约交易所采用平台做市商模式,平台本身直接作为用户交易的对手方,用户的亏损直接转化为平台的盈利,这种对赌模式下的收益,是不少这类平台最核心的隐性收入,部分平台甚至会通过恶意“插针”(人为制造价格异动爆仓用户仓位)、限制出金等操作收割用户,这部分收益完全不透明,不会计入公开的收入统计,除此之外,固定提币手续费、平台原生币的发行增值收益等,也是鸥亿这类交易所的补充收入来源。
从鸥亿交易所的营收逻辑不难看出,这类不受监管的中小虚拟货币平台的收入本身就附着极大风险:其业务本身在我国不具备合法性,运营主体、服务器多设在海外,用户资金完全没有保障,一旦平台卷款跑路或经营倒闭,用户无法维权;平台收入与用户利益直接对立,对赌模式下平台天然有动力通过暗箱操作侵害用户权益;中小平台流量、流动性远不及头部平台,收入稳定性极差,多数最终都会因用户流失、资金链断裂跑路,在此再次提醒,虚拟货币没有任何实体价值支撑,价格波动剧烈,所有不受监管的虚拟货币交易都存在极高诈骗风险,切勿参与相关活动,避免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