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监管部门早已明确,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任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都属于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所有所谓“虚拟货币交易所”都不受我国法律保护,而市场上所谓的“欧e交易所”,多是仿冒知名虚拟货币平台、脱离监管的黑平台或资金盘项目,其背后的操盘主体从始至终就处于完全不透明的状态。
这类非法平台从设立之初就以收割投资者为核心目的,操盘团队会刻意隐藏真实身份:其注册主体多为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核心运营人员也多藏匿在海外躲避监管,根本不会向普通用户公开真实的操盘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