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支付和加密行业的发展,“虚拟人民币”这个说法频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但很多人对其概念和设定主体始终认知模糊。“虚拟人民币”并非我国法定货币体系中的标准概念,根据使用场景的不同,它指代的对象完全不同,设定主体也有天差地别,还涉及合法与违法的清晰边界。
如果是大众误将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称呼为“虚拟人民币”,那么它的设定主体是中国人民银行,不少人会把央行发行的数字人民币混淆为“虚拟人民币”,实际上数字人民币是正经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的数字形态,从发行规则、币值锚定到流通管理,全部由中国人...